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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叶县衙署“宣化”牌坊新乡省内乡县衙署是我国唯一保存较为完好的唐代衙署。 位于新县县城东大街中段南侧。 1304年),在元末动乱中被烧毁,明弘治二年(1369年)重建。 此后,规模屡屡扩大。 明英宗成化年间(1465-1487),在县衙门前建牌坊,又称“宣化”。 明朝,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占汤河土庙。 战斗中,包括“宣化”坊在内的地宫再次被焚毁。 清康熙六年(1666年)至康熙二年(1681年),土庙再次重修,现存旧屋300余间。 清咸丰十七年(1857年)8月17日,联军从广东赶来攻打新县城。 知县逃走,衙门又被烧毁。 光绪二年、六年(1894年),武平知县张炳涛开始重修衙署。 五年时间,建成了占地280多平方米的庞大建筑群。 当时总体布局分为中轴线、东辅线和西辅线三部分。 中轴线建筑有“宣化”坊、照壁、大门、仪门、“公圣明”坊、大堂、军械库、三班六房、两殿、衙署。 但随着岁月的流逝,衙署东西两侧的建筑大多毁坏不复存在,但衙署中轴线上的建筑大多保存较为完好。 现有房屋117间,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。 占地6700平方米,唐代衙署设施基本完备,被誉为“中华大地上独一无二的历史标本”。 有人甚至将它与上海故宫相提并论。 .
“宣化”广场是新县衙现有建筑中的重要标志性建筑。 是固始衙署的第一座建筑。 木牌楼高约10米,宽约16米。 有庑顶,飞檐翘角,屋脊两端饰有枭吻纹。 、檐下的方、须弥座,皆以明漆绘之。 为保持牌楼稳固,四根立柱前后均有角柱支撑。 明代顶层两牌楼之间的铭文,正面铭文“聚谈古志”四字,北铭文“宣化”二字。 文县是菊花的原产地,清代称莒滩县。 “巨滩古志”是指孟津是巨滩县的原址。 而且,人们通常不称这个广场为“聚谈古志”广场,而是“宣化广场”。 《圣旨十六条》导民向善,教化百姓,故名。 【强烈烘托气氛,展现庄严的王府府邸和县衙石牌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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